本情趣用品網站依電腦網際網路分級辦法列為限制級,未滿18 歲謝 絕進入!





我要購買

最近想買Thumbs 大拇哥兒棒-8伸縮X36變頻360度波浪滾珠旋轉伸縮棒 - 電池版 ﹝亮彩紫﹞ ,但又不好意思去情趣用品實體店買

只好上網找看看Thumbs 大拇哥兒棒-8伸縮X36變頻360度波浪滾珠旋轉伸縮棒 - 電池版 ﹝亮彩紫﹞ 啦,在比較了幾家情趣用品店之後

>

最後我決定在Sex478-成人情趣精品網,不但價格便宜實惠

而且包裝隱密,標榜百分百正品,滿千元免運費還可以自己挑贈品並且有貨到付款的服

簡直自慰套diy是買情趣用品的第一選擇啊!!

就直接給他敗下去啦!!

到貨後就直接使用看看啦,果然爽度100啦~~

詳細商品資訊就自己前列腺按摩台北看啦!!

我要購買



貞操帶調教

Thumbs 大拇哥兒棒-8伸縮X36變頻360度波浪滾珠旋轉伸縮棒 - 電池版 ﹝亮彩紫﹞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簡述:

我要購買

一馬發展公司洗錢案翻拍電影 楊紫瓊監製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8日專電)媒體報導,揭發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英文新書「鯨吞億萬」(Billion Dollar Whale)將翻拍成電影,並由馬來西亞國際影星楊紫瓊監製。

美國媒體「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27日報導,電影公司SK Glo橋本有菜sexbal透過旗下子公司艾芬豪影業(Ivanhoe Pictures)買下「鯨吞億萬」的電影版權,並由楊紫瓊擔任監製。

艾芬豪影業公司是近期在美國票房蟬聯3週冠軍的「瘋狂亞洲富豪」(Crazy Rich Asians)的製作公司,而楊紫瓊正好也在裡頭扮演重要角色。

報導說,這本由美國「華爾街日報」亞洲版財經編輯萊特(Tom Wright)及霍普(Bradley Hope)共同撰寫的書,內容主要是揭露馬來西亞籍富商劉特佐如何利用國營企業一馬發展公司的數十億令吉展開瘋狂的揮霍生活,包括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豪賭、豪飲、購買超級遊艇及結交好萊塢名媛等。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劉特佐也與奧斯卡影帝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熟絡,導致後者的部分事蹟也牽涉在書中,並間接促使這本最近推出的新書大賣。

報導說,目前在馬來西亞為新書宣傳的萊特也證實將翻拍成電影,但未透露會交由哪家公司負責。

2016年「華爾街日報」因報導一系列的一馬發展公司弊案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私人戶頭有不明匯款事件,摘下亞洲出版人協會(SOPA)舉辦「亞洲卓越新聞獎」中的最佳獨家新聞獎。萊特更因此得到年度記者獎項。

媒體21日報導,楊紫瓊在社群網站Instagram上捧著書本大力宣傳「鯨吞億萬」,還表示自己「愛上了」這本令人著迷的書。(編輯:郭中翰)1070928

演藝生態轉變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sm 道具審慎簽定演藝契約

文 /陳志銘

在目前唱片市場一蹶不振,綜藝及戲劇方面又面臨陸、韓劇夾殺之下,演藝人員想要藉由臉蛋、才藝出線,可說是難上加難,且出線之後的產值亦不如以往。倘在出線之後,稍有名氣時不慎踏錯一步,進而可能遭經紀公司冷凍,並因此衍生接續的合約糾紛,甚至對簿公堂,這些都是值得省思注意的事。今天就讓小編推派這位原想靠臉蛋吃飯,卻差點餓死路邊,擦身過演藝圈的幽默筆者來分享一下演藝經紀約的相關問題。且因為演藝經紀契約存在諸多面向問題,礙於篇幅無法一次詳談,我們將分數次來淺談演藝經紀契約的相關問題,以供想踏入演藝圈的你(妳)、演藝經紀公司或經紀人在簽約時多想一下,甚至尋求相關法律專業人士協助,讓演藝經紀契約更加透明、對等,俾以尋求經紀人與藝人間最大雙贏局面。

第一,身為明日之星的你(妳)被挖掘了以後,除非已原有相當人脈或強而有力的backup,否則大抵需要一位經紀人來幫你鋪陳接下來幾年的演藝工作(諸如與唱片公司的專輯錄製、戲劇演出及廣告商演代言等),因此就需要與經紀人簽訂一份「演藝經紀契約」,而進入演藝圈的第一份演藝經紀契約,因為你(妳)只是一位rookie,想當然耳自然不會有太多的磋商談判空間。而演藝經紀契約的內容,大概會有下列幾項:

(一)契約雙方當事人為何人、契約存續期間及演出地區的限制。
(二)經紀公司抽成、佣金問題。
(三)競業禁止(非經經紀公司(人)同意,不得擅接演出)。
(四)著作權歸屬約定。
(五)經紀公司為藝人安排教育訓練的約定。
(六)形象維護(藝人不得有違反公序良俗而影響形象之行為的約定)。
(七)合約合意終止或片面終止權約定。
(八)違約金約定。
(九)演藝經紀契約轉讓、讓渡約定(可否單方面,還是必須經過雙方同意才能轉讓)。
(十)續約時,原經紀約之雙方有無續約優先權等等。

以下就讓我們分別的談一談:
(一)契約雙方當事人為何人、契約存續期間及演出地區的限制:

首先,演藝經紀契約第一項問題就是契約當事人為何人。如果單純一點就只有甲乙雙方(甲方為OO經紀公司,乙方為OOO藝人),這種狀況一來可避免之後契約不慎鬧雙胞,二來因為契約雙方主體明確單純,遇有對於演藝事業發展方向意見不一時,人多口雜,人少則好談,大家可坐下來協商尋求共識,才不至於走向對簿公堂的情形。所以,筆者當然會較推只有單純雙方的演藝經紀契約。

接著,就是契約存續期間問題。現行演藝經紀契約存續期間少則2年(發張EP,試人氣水溫),多則10年也有。契約存續期間短,則不利於經紀公司對於藝人訓練、規劃;契約存續期間過長,遇有雙方對於演藝事業發展方向不一致時,會認為綁手綁腳,不利於解約,另尋東家。因此筆者建議可先與經紀公司談談簽約後幾年的發展方向,考量唱片製作周期(要出幾張)、戲劇(要拍幾齣)的屬性不同、自己對於演藝工作抱定多大的企圖心等等因素,而約定適合於雙方的契約存續期間。再者,如尚有兵役、就學或懷孕生子問題的年輕藝人,亦應考量是否將就學、兵役或妊娠期間予以排除在契約存續期間之外。否則若經紀公司認為就學、兵役或妊娠期間亦須履行所接洽的演出工作,而時間無法併用時,雙方也容易產生歧見。

至於演出的地區的限制,因為目前台灣藝人並非僅限於在台灣地區演出,尚可在大陸地區演出,因此契約限制的區域是否涵蓋大陸地區,甚至是星馬地區,亦應一併檢視考量,否則遇有外地展演機會,可能還須經經紀公司同意才能演出,不然就會有違約問題。

再來,值得探討的一項新興問題即在於,現今網路社群平台興盛,若藝人在自己所經營的社群平台上偶有隨興演出或跨刀站台的行為,礙於演藝經紀契約並不一定會詳加約定,因此建議先詢問過經紀人,並徵得同意,或是先於經紀契約中約定,以避免被認定有違約演出的情事(通常會有爭議,多半是雙方已經存有諸多不快)。

待續。

(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橋頭地檢署檢察官)

SM道具,公仔跳蛋,充氣娃娃,成人商品,自慰杯,自慰套,自慰器,性感內褲,威而柔,後庭拉珠,按摩棒,真人娃娃,強精套,情趣娃娃,情趣內衣,情趣芳香精油,情趣按摩棒,情趣振動棒,情趣蛋,情趣跳蛋,情趣睡衣,情趣精品,情趣激情聖品,情趣禮品玩具,無線跳蛋 ,跳蛋,潤滑液,震動棒,鎖精套環,變頻跳蛋

arrow
arrow

    ueciik8ycmq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